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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10日

不知二種根本,錯亂修習


佛告阿難。一切眾生。從無始來。種種顛倒。業種自然。如惡叉聚。諸修行人。不能得成無上菩提。乃至別成聲聞緣覺。及成外道諸天魔王。及魔眷屬。皆由不知二種根本。錯亂修習。猶如煮沙欲成嘉饌。縱經塵劫。終不能得。云何二種。阿難。一者無始生死根本。則汝今者與諸眾生。用攀緣心為自性者。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。則汝今者識精元明。能生諸緣。緣所遺者。由諸眾生遺此本明。雖終日行而不自覺。枉入諸趣。

  楞嚴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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蕅益大師文句

前已總明一切眾生生死相續。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。用諸妄想。此想不真。故有輪轉。然猶未曾分明說此真心妄想總無二體。如麻之與蛇。不離一繩。今更申明二本不離一心。使人不遺真以逐妄。須了妄以歸真也。
一切眾生。泛指迷真逐妄之流。廣如下文七趣所列。
諸修行人。別指厭妄求真之士。廣如下文陰魔所明。
惡叉。西域果名。此方所無。
聚者。三必同生。共成一聚。以喻惑業苦三。始終不相離也。
不成無上菩提。指權教菩薩。別成聲聞緣覺。指藏通二乘。餘皆可知。此之二流。雖復一是任迷。一是趨悟。賢愚迥然不同。而未達真妄源頭。無有始覺真智。則一而已。故總責云。皆由不知二種根本也。
沙。喻依他性上所起徧計執性。
饌。喻依他性上所具圓成實性。
不捨徧計。那獲圓成。塵劫勤修。總為唐喪。可不慎哉。
攀者。能緣之心。卽八種識各有見分。
緣者。所攀之境。卽八種識各有相分。
依八種識之自證分。起此見相二分。是名依他起性。不了此之心境。惟是八識自證所現。橫起我法二執。是名用攀緣心為自性者。卽所謂妄認四大為自身相。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等是也。
以此為無始生死根本者。由不達心境悉無自性。卽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。所以凡夫起於貪著。攀三界六塵之緣。則為分段生死根本。二乘起於厭惡。別攀真諦涅槃之緣。菩薩雙捨二邊。別攀但中理性之緣。則為變易生死根本也。
菩提者。四種智德之果。
涅槃者。三種斷德之果。
元清淨體者。性本清淨。不待修證而後淨也。
識精。通指八識各自精了。所謂自證分也。
元明。總指八識所依一心。所謂證自證分也。然非分剖一心以為八箇證自證分。亦非八識共只一箇證自證分。良由心體離過絕非。不可思議。只此元明之體。徧在八識。八識各得其全。以為證自證分。如八人同觀一輪圓月。行向八方。各有全月隨八人去。亦非分為八分。亦非共看一月。思之。思之。
能生諸緣。謂依此自證及證自證。能成見相二分也。見分具於四緣。謂親因緣。等無間緣。所緣緣。增上緣。相分具於二緣。謂親因緣。增上緣也。
緣所遺者。謂此自證證自證分。旣舉體幻成見相二分。則自體便成隱沒。如舉麻之全體成繩。則人但見其為繩。不復以為麻矣。然旣舉自證而為見相。則見相無非自證。如舉麻為繩。繩卽是麻。今正指此卽見相之自證以為菩提涅槃元清淨體。故曰緣所遺者。
而下文云。此見及緣。元是菩提妙淨明體。亦與此處同也。指第八識。卽大圓鏡智菩提元清淨體。指第七識。卽平等性智菩提元清淨體。指第六識。卽妙觀察智菩提元清淨體。指前五識。卽成所作智菩提元清淨體。此則四智菩提。亦是本具。不同相宗權說。謂是生因所生也。指徧計本空。我法自性了不可得。如繩上本無蛇性。卽圓淨涅槃元清淨體。指依他如幻。十界假名無量差別。如麻可為繩。卽方便淨涅槃元清淨體。指圓成本具。法法全真。如繩卽是麻。卽性淨涅槃元清淨體。所以二種根本。不離一心。悟見相惟自證。譬如了繩卽麻。則是菩提涅槃。迷見相為我法。譬如於繩見蛇。則成生死根本。故曰遺此本明。
雖終日行而不自覺。枉入諸趣。此一經最要之關。佛祖傳心之訣也。舊解以攀緣心偏指六識。必欲破除六識令盡。則果中將何以為妙觀察智。成所作智之體。一可痛也。以識精偏指第八。必欲專用之以為體。則是無量劫來生死本。癡人認作本來人。二可痛也。況今文義。本自彰灼。而紛紛妄解。誣罔經宗。何為者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