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一:復恒慚法師書二 (節錄)
(八)
問:
弟子無論居何地。清旦盥漱後。即披衣禮拜觀音大士。至精神困乏後。即就地趺坐持名。有時過於勞倦。坐即昏沈。或胡思亂想。間亦有身心暢適。坐半時許。如數分鐘之短者。亦有時手捻念珠。不覺從頭至尾三百餘顆之念珠。斯須即盡。心亦似知朗朗稱誦。但不甚明了焉爾。亦有時持咒。忽忘所持之咒。不覺糊裡糊塗念誦佛號。此等畢竟是何境界。尤望發引 。
答:
坐久不覺久。念久不覺久。此係心靜神凝所致。但不可以此為得。從茲努力做工夫。自可上進。若以此為得。則即此亦不得矣。況上進乎。
持咒昏沈念佛。念佛昏沈持咒。此係意識隨妄心正念轉變而現。初修者固多有此。若工夫有把持。庶可不致顛倒錯亂矣。然此顛倒錯亂。猶屬工夫所使。設無工夫。則並此糊裡糊塗之念亦不可得。況明白不錯乎。
般舟三昧。非今人所能行。汝作此說。其好高務勝耶。抑真為生死耶。如真為生死。當依凡夫通行之法。若博地凡夫。妄擬效過量聖人所行之法。則必至著魔退道。且請息此念。庶可得益耳。
光文鈔。意雖可取。文不足觀。蒙圓山岡野二開士欲為流通。實深慚愧。然菩薩為利眾生。即頭目髓腦尚肯捨。況光之蕪穢語言。蒙二大士提倡。俾一般初學。信仰淨宗。則光亦可仗彼二大士之功德。消除罪業。增長善根。得以往生西方。實為莫大之幸。
至於凡屬弘揚佛法之書。皆不得示有版權。若示則弘法之功德。不敵阻遏流通之罪過矣。
光冗事甚多。不得常如此問。不但光學識有限。所知無幾。不能置答。即能答亦無此精神工夫也。喻昧庵輯高僧傳四集。(彼在直隸省長公署作科長。請別人代為抄寫。彼自己略為標指。故致漏者不勝其多。即彼書中之錯謬。亦不勝其多。光但依彼之書略加校正。及稍改削而已。此書當為後來修者之指本而已。固不足以成書也。)成於前年九月。寄來祈為彼校。光以學淺兼無暇辭。彼云期三年則固可了。去年一年未看。今春方看其書。頗欠精詳。錯訛甚多。看一二天。擔擱幾天。於昨日方看完。以故汝信於廿三來。至今日方復耳。顯蔭之死。亦只知求勝求名。不知息心靜養。聞病中日常談說。不靜養故得此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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